各會員單位:
根據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第十三條規定,經研究決定,對端午節期間部分品種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作如下調整:
一、自2013年6月6日結算時起,優質強筋小麥、普通小麥、早秈稻、菜籽油、油菜籽和菜籽粕6個品種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至6%。
二、2013年6月13日恢復交易后,自第一個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結算時起,上述6個品種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恢復至調整前水平。
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合約,仍按原規定執行。
請各會員單位加強資金和持倉風險管理,并提醒投資者強化風險意識,有效防范風險。
特此通知。
2013年5月30日